中國江蘇網5月7日訊(通訊員 曹鈺華 張鬆林 記者 戚阜生)近日,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對犯有詐騙罪的黃泉、陳家和李敏3人分別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罰金1.5萬元和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013年4月,海門的張先生通過微信“查看附近的人”,發現一色情頭像,取名“上門服務”,在介紹欄里註明美女兼職、標價等字樣。不忍寂寞的張先生立即撥通電話,在沒有見到對方的情況下,他先後6次去櫃員機匯款給對方。
  究竟是何般招數讓他不能自拔,記者帶您揭開這個桃色陷阱。
  網上“學藝” 兩夫妻聯手設陷
  家住湖北武漢的80後小伙黃泉,連續3次落敗公務員考試後,一蹶不振,想儘快撈金出人頭地,在網上不斷尋找賺錢門路。
  偶然間,他看到網上有很多賣淫招嫖的帖子,極具誘惑,感覺如果利用這種方式詐騙倒是發財的捷徑。覺得這行“很有發展”,黃泉便找到混跡於世的高中同學陳家商量。
  最後,兩人決定用微信“引魚上鉤”,他們負責開車到外地尋找目標,在市區繁華地帶登錄帶美女頭像的微信號,通過搜索“附近的人”功能發出招嫖廣告吸引嫖客。如果有人聯繫微信上留的手機號,他們的老婆則冒充人工客服,電話要求對方將若干定金匯至指定賬戶。
  為了將“業務”持久的做大,他們制定了詳細方案,併為留守家中的老婆辦理了不同銀行的銀行卡和專門用於作案的匿名電話卡,還網購了若干微信號。
  “五一”長假一路向東 鎖定南通
  準備就緒後,去哪裡成了黃泉和陳家首先考慮的問題。黃泉說有親戚在南通,那邊經濟發達應該來錢快。
  2013年4月底,兩人聽說“五一”高速免費通行,不僅節約開支,人流量也大,便帶上電腦、手機便開車上高速往南通方向開去。到達南通後,黃泉謊稱他們來南通考察家紡生意,從親戚處調換了一輛本地牌照的好車。其實他們的算盤是開本地號牌的車不容易暴露目標。
  他們將微信地點標註改為南通本地後,將之前準備好的幾個微信號登錄搜索“附近的人”。在南通市區轉了幾圈後沒什麼效果,於是兩人再向東來到海門。
  遍地“撒網”重點捕魚 願者上鉤
  到海門市區已是晚上,兩人找了一家賓館入住,將微信地點也標註為海門。晚上10點左右,陳家的老婆李敏打來電話,“有人上當了,錢進賬了。”
  李敏在乾這行與客戶溝通時極有天賦,“我是會所工作人員,收費標準是3小時以內300元,包夜500元,第一次的客人需要開賓館,老顧客可以上門服務。”她語言流利富有職業性。
  生意有起色後,黃泉告訴他老婆魯琴與李敏一起當客服小姐。如果客人有意向需要服務的話會將賓館房間開好等人上門,這時再電話分步告訴客人:1、要先將服務費匯款過來;2、繳納小姐的“人身傷害保險”;3、因銀行扣除15元手續費,“人身傷害保險”的保單打不出來,請再多100元重新繳納“人身傷害保險”;4、陳家作為送小姐的“司機”,打電話給客戶要“車輛保證金”;5、因公司只有兩種大面額的支票,如果顧客要退款,則再繳納一部分錢湊成整數……
  2013年4月30日晚,家住海門的張某就是在賓館開好房間苦苦等不到小姐的過程中,先後6次去銀行自動櫃員機匯款給李敏,共計50900元。
  自食其果 耍小聰明犯大錯誤
  在海門撈到大魚後,陳家和黃泉驅車趕往啟東、如皋等地,不過生意不好很快又回到湖北老家。
  2013年5月初,被騙的張某才緩過神來,趕到公安機關報案。警方介入調查後,很快確定了犯罪團夥成員的基本身份和行動軌跡。
  海門警方先後多次前往湖北進行調查取證,分別抓獲涉嫌詐騙的黃泉、陳家、李敏,三人也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今年4月8日,海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於4月25日作出一審判決。因黃泉的老婆魯琴尚在哺乳期間,法院對其另案處理。
  警方提醒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市民搜索到或者收到微信上有拉客招嫖的信息,請第一時間打110,或者到最近的派出所報警。
  有些微信信息打著招嫖的幌子,其實是想騙出受害人,然後進行詐騙或者盜竊。
  市民應該遵紀守法,潔身自好,萬萬不要去搭理微信中的“她”。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原標題:兩夫妻聯手“微信招嫖” 江蘇海門一男子被騙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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